台夜總會小姐夥家人殺富商取財 最高判囚終身

林女(左二)與父母(右二、左一)和弟弟(右一)合謀殺死張姓富商。

台灣彰化縣埔鹽鄉去年發生震驚全台的棄屍案,於夜總會工作的林姝妤聯同父母和弟弟,將包養她的51歲台北張姓富商殺死並棄屍。林女等人又盜領張男銀行帳戶內473萬元(新台幣,下同,約123萬港元)存款,檢方以林女一家4口預謀殺人起訴,各人被羈押至今。彰化地院周四(15日)一審判林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情指,30歲的林女在台北夜總會工作,2020年結識離婚的張男。張男之後包養林女,每個月給其10萬元(約2.5萬港元)以上,又給她買車。但林女不滿足,進一步覬覦張男存款,與50歲父親林益全、49歲母親林劉秀珍和24歲弟弟林韋守合謀將其殺害。去年10月14日,林弟和林母於先購人安眠藥,又選定東螺溪為棄屍地點,準備好黑色塑膠袋、空心磚和童軍繩等物藏於附近。2日後,林女先騙張男到彰化遊玩,當回到福興鄉住所後,林母將混入磨成粉末的安眠藥混入飲料給張男飲用,其後林父拿童軍繩將張男勒死,再由林姓父子將屍體搬到汽車的車尾箱載到棄屍地點。林女則從張男銀包拿走約6,000元(約1,550港元)現金和5張提款卡,其後提走張男銀行戶口內存款。

檢察官認為,林女一家人冷血合謀殺人計劃,且縝密分工,惡性重大,均求處從重量刑。彰化地院一審宣判,除林女判囚終身,林父被判刑17年、林母及林弟各判刑16年。而案中給林家提供安眠藥的陳姓男子亦被判刑6年半。至於林女一家拿走和提取死者現金和銀行存款則被沒收。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