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提高酒後駕駛刑罰

【Now新聞台】在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提高酒後駕駛刑罰,十年內再犯者可被公布姓名和照片,如果五年內再犯而導致他人死亡,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希望可以加強阻嚇力。

高雄市有一家四口,上個月尾過馬路期間遭一輛私家車高速撞倒,37歲的媽媽死亡,45歲的爸爸和兩名15和13歲女兒身體多處受傷。38歲司機涉嫌酒後駕駛和無牌駕駛被捕,他有兩次酒後駕駛的前科。檢察官認定,案件有故意犯罪意圖,所以以殺人罪起訴他。

由於一再有酒後駕駛案件發生,高雄市長陳其邁下令,要求酒駕被判有罪或判暫緩起訴的人,要到殯儀館做義工。首批共11人要協助清潔火化爐、存放遺體的冰櫃等。

立法院周一更是修例訂明加重酒駕刑罰,三讀通過《刑法》修正草案,若果五年內再犯酒後駕駛並且導致他人死亡,可判監5年以上,最重可判終身監禁,導致他人重傷的話則可判監3至10年。

至於酒後駕駛但沒有造成傷亡的刑罰,亦由現在不多於兩年監禁,提高至三年以下。坐監之餘,罰款金額可由現在最高20萬新台幣提高至30萬新台幣。

另外,交通部門要公布十年內兩次酒駕者的姓名、相片和違法事實,18歲以上的酒駕同行者連坐處分,罰款由之前最高3千新台幣,增至最高1萬5千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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