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不同調!民進黨嘉義縣黨部拒修《民法》、建議另立專法

大法官在24日宣布同婚釋憲結果,限期在2年內須修法,或是訂定專法,否則兩年後,任何人皆可依現行《民法》結婚。日前與嘉義縣長張花冠、媽媽盟一起反對不當性平教材的民進黨嘉義縣黨部主委林沐惠表示,收到許多基層反對同婚的聲浪;最後裁示同婚訂專法,將函請民進黨中央黨部和立院黨團。

在大法官認定《民法》不讓同性別之兩人結婚「違憲」的隔日,林沐惠召開執行委員會,他表示,多位執委反應基層反對同婚。針對同性婚姻,大法官釋憲24日宣告,《民法》未保障同志婚姻是違憲,所以相關機關必須於2年內完成相關修法,不過,執政的民進黨內部卻有不同意見。

民進黨嘉義縣黨部25日召開第十五屆第十六次執行委員會,會中針對大法官做出748號解釋,宣告民法限制同性婚姻,抵觸憲法平等權、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並要求立法院兩年內修法或立法,引發熱烈討論。

對此,多位執委反映基層反對同性婚姻,民進黨嘉義縣黨部主委林沐惠裁示,將同性婚姻另訂專法,以保障婚姻平等權,而不必為同性婚姻修改《民法》。

林沐惠表示,堅決反對修改民法,表示不能為少數同性婚姻翻修《民法》。他認為,為了少數同性婚姻翻修《民法》,會顛覆我國傳統家庭倫理與婚姻制度,不能因為同志要蓋房子,而拆掉《民法》的屋頂。他表示,因為修《民法》工程浩大,影響後代子孫及種族價值觀甚大,只要同婚立專法就能保障財產繼承、婚姻子女教養問題及醫療權益,更沒有所謂歧視同志的問題。

但他也認為,人人平等基本人權,亦應保障,故主張要求立法院另立專法,來保障同性婚姻財產和人權。

最後嘉義縣黨部一致通過林沐惠主張,將函請民進黨中央黨部和立法院黨團,不動民法,另修專法處理。(李遊博/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