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追疑犯警擲水樽 議員助理阻差判囚5周

【on.cc東網專訊】前年10月21日有市民到元朗聚集紀念「721」事件3個月,期間發生警民衝突。當晚有區議員助理向追捕女疑人的警員投擲水樽,女疑人最終逃去,助理則被捕。助理早前受審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案件今(26日)在屯門法院判刑。裁判官梁雅忻指被告的行為迹近搶犯,案情嚴重,但考慮到他已表達悔意,最終判他入獄5星期。

辯方求情稱,被告李梓豪(24歲)的母親讚他自小已很懂事,其港台兩地的友人亦認為他為人善良,樂於助人。被告過往對社區有貢獻,現已明白自己的行為會對警方不便,雖然稍遲但亦已有真誠悔意,加上他仍年輕,希望法庭懲罰被告同時,亦兼顧他更生。

裁判官看過辯方呈上的數十封求情信後,認同被告是個好人,雖然學業未必算很好,但仍有好好培養其跳舞的興趣,亦有計劃從事教育行業,相信他是個有目標,不會為非作歹的人。

裁判官指被告當晚看似不知道警員為何追截女疑人,如屬實他便是「唔知頭唔知路」下做出猶如搶犯的行為,該女子或會感激被告,但被告仍要反省,因其行為已超出法例容許的界線。裁判官明言希望被告確有真誠悔意,但同時法庭亦需保障正在執法的警員,最終判他入獄5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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