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浩鼎涉UGL文件事件 調查報告指不足以構成譴責

民建聯議員周浩鼎2017年擔任立法會涉及前特首梁振英的UGL事件專責委員會副主席期間,被揭發他提交的文件曾被梁振英修改。立法會之後根據《議事規則》就譴責周浩鼎議員的議案,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委員會今日發表報告,結論是所確立的事實不足以構成譴責周浩鼎的理據。 就譴責周浩鼎議員的議案成立的調查委員會,在報告中確立周浩鼎曾與梁振英討論專責委員會的擬議主要研究範疇,答應梁振英修改主要研究範疇的要求,繼而把修訂建議呈交專責委員會,以供討論。委員會亦確立,修訂建議是由梁振英作出。 調查委員會認為,周浩鼎的行為有可能已令公眾質疑他作為專責委員會委員,與調查對象溝通後,是否有能力作出獨立及客觀的判斷,引致公眾對事件產生負面觀感。另外,周浩鼎相關行為某程度上影響公眾對議員的觀感,亦獲確立。 但委員會同時認為,周浩鼎行為並不足以構成未有或忽略履行《基本法》第104條及香港法例中所作誓言的承諾,亦沒有足夠基礎作出結論指他的行為嚴重至足以影響立法會的整體聲譽。 調查委員會因此認為,不信納周浩鼎的行為違反立法會誓言,亦不構成行為不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