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非禮模特兒囚10月 警員妨害司法公正判監11月

被告商人藍藝(左)與被告警員劉文軒。

男商人藍藝(48歲)涉相約17歲私影模特兒出外拍照時乘機非禮,事主報警後,商人再涉夥同任職警員的男友人劉文軒(37歲)以3萬元「擺平」事件。藍藝早前已承認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作為。案件今於九龍城法院裁決,裁定藍藝兩項猥褻侵犯罪成,劉文軒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名成立,裁判官批評二人「一個出錢,一個出力」,分別判囚10個月及11個月。 辯方求情指,侵犯情節涉及攝影師與模特兒拍攝期間的事端,遭裁判官反問「咁唔是咁差咩」,不接納為減刑因素,相反案件是在二人獨處時發生,受害人孤立無援,又礙於行內聲譽不敢投訴,法庭應判處阻嚇性刑罰保護受害人。 裁判官又指雖然劉文軒非以警員身分犯案,但市民對警員有很大期望,警員應協助事主調查,而非以金錢平息事件,辜負每一位為他撰寫求情信的長官。 法庭記者:邱蔚怡 建立時間:10:12 更新時間: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