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德體育園體育活動日數人次不達標須罰款 約50公司團體有意租用

啟德體育園明年分階段啟用。(資料圖片/林靄怡攝)
啟德體育園明年分階段啟用。(資料圖片/林靄怡攝)

啟德體育園預計明年上半年啟用,署理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劉震表示,政府已規定不同大小的場地在首5個營運年度,分別需要舉辦特定日數的體育活動,相關全年總出席人次亦有規限,若表現未達標將會被罰款;有關日數和人次要求在其後5個營運年度會增加。

▼啟德體育園興建中▼

參與人次每少一人罰25元

劉震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稱,主場館、室內體育館主場和公眾運動場、園區內其他地方,在首5個營運年度須分別舉辦40日、76日和69日體育活動,第六至十個營運年度的要求會增加至分別54日、88日和75日,若低於最低規定須分別罰款每日50萬元、10萬元和5萬元。體育活動總出席人次方面,首5年的要求為每年60萬,隨後5年的每年要求會多10萬人,每少一人次會被罰款25元。

當局指,現時有約50間公司和團體表示有興趣租用啟德體育園的設施,並正了解租賃細則。劉震表示,啟德體育園需要確保其營運達至主要績效指標,如各主要設施舉行體育活動日數、各場地需提供作體育用途的時間、各主要設施使用率等,以符合政府體育政策目標。場地亦承諾推行一項總承擔額為15.83億元的「體育活動支援計劃」,用作豁免在啟德體育園舉行體育活動的場地租金或直接贊助體育活動,攤分約20年執行。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啟德體育園體育活動日數人次不達標須罰款-約50公司團體有意租用/460679?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