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港大生支持感謝刺警議案 刑期上訴得直改囚15個月
【Now新聞台】四名港大生三年前在學生會評議會動議和支持感謝當年七一刺警疑兇的議案,判監兩年,他們在高等法院刑期上訴得直,減刑至監禁1年3個月。
四名被告張敬生、郭永皓、杜林丞亨和容頌禧承認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原審判各人監禁兩年,他們不服刑期上訴,指原審採納的量刑起點過重,減刑幅度亦不足。高院上訴庭經考慮後將四人的量刑起點下調,並保留原審給予的刑期扣減,各人刑期減至監禁1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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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四名港大生三年前在學生會評議會動議和支持感謝當年七一刺警疑兇的議案,判監兩年,他們在高等法院刑期上訴得直,減刑至監禁1年3個月。
四名被告張敬生、郭永皓、杜林丞亨和容頌禧承認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原審判各人監禁兩年,他們不服刑期上訴,指原審採納的量刑起點過重,減刑幅度亦不足。高院上訴庭經考慮後將四人的量刑起點下調,並保留原審給予的刑期扣減,各人刑期減至監禁1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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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5日)下午約3時許,北角英皇道一名男子駕駛電動單車違規行駛送外賣,在香港殯儀館附近疾馳期間被警員發現擬截停,惟單車男未予理會,並越過對面行車線逆線行駛,又再轉往渣華道繼續逆線,穿插行人路與馬路之間,有途人險被撞及,情況險象環生,最終男子從科匯中心棄車,跑出電車軌時跌倒遭警員擒獲。
上月報稱在日本失蹤的德國大學生,其遺體在今月初於和歌山市的海邊被尋獲,身上穿上牛仔褲但沒有上衣,目前仍在調查其死因。不過根據日本媒體指,該學生其實沒有購買回程機票,令事件充滿疑點。 21歲德國大學生禾姆(Claudio Worm)在9月21日獨自前往日本旅遊,在遊歷東京後,於9月底轉到關西的和歌山縣,並入住當地民
菲律賓移民局周一(4日)發公告,兩名因涉經濟犯罪而被中國政府通緝的中國人被捕,正等待遣返,當中包括55歲港人許志林。他們被中方指控實施金融詐騙,涉案金額超過5900萬人民幣。 菲律賓華文傳媒報道,菲律賓移民局表示兩名逃犯分別是47歲的中國籍公民蘇艷(Su Yan,音譯)和55歲的香港市民許志林(Hui Chi L
一名23歲内地學生涉嫌利用假學歷報告,報讀香港教育大學碩士課程,他承認「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3個月。 警方今年8月接獲校方報案,指在4月收到被告的網上入學申請,並在5月通過網上面試,獲得有條件取錄,當中包括一項英文語文水平的要求,被告其後在7月呈交一張英文水平公開考試成績表給大學,校方向有關考試機構核實後,發現與被告的真實成績不吻合。 警方表示,被告本身在內地已有學士學歷,想報讀教育大學健康與體育學系的碩士課程,但英文水平考試的真實成績與要求相差一分,於是涉嫌自行利用修圖軟件修改成績單,意圖達到有條件取錄的要求。 警方呼籲,利用虛假學歷申請入讀大學,不但會被開除學籍,更有機會被判入獄,最高可被判監10年。
一名私人大提琴導師涉嫌向學生家長隱瞞自己協助購買大提琴時獲得折扣,從中詐騙6000多元,被廉署落案起訴,被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案件押後至本月18日判刑,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 案情指,30歲被告,被控於去年陪同一名學生家長到一間樂器公司替兒子購買新的大提琴在音樂考試中使用,被告表示自己可取得折扣優惠,並向家長訛稱折實售價為24300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發現被告是該樂器公司的註冊導師,購買樂器可享大約半價優惠。涉案大提琴原價39000元,公司以18000元將它售予被告,但被告從沒有向家長透露他購買的實際金額和賺取差價6300元。
【Now新聞台】土瓜灣一名搭棚工人墮樓,送院後搶救不治。有工會指,工人在安裝狗臂架時,突然「連人帶架」墮下。勞工處表示,正調查意外原因。 工人事發後倒臥在大廈平台,有救護人員為他心外壓,現場路邊遺留竹枝,有警員到場調查。事發於馬頭角道一座工廈,下午兩時許,該名工人工作期間從高處墮下,送到廣華醫院搶救後不治。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稱,涉事工人當時在11樓工作,懷疑安裝「狗臂架」時墜下。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我們和現場目擊者談過,似乎不見安全帽,安全帶不肯定。即使政府最近修例,有關棚架搭建要考牌,或一些守則有修改,但業界仍然存在很多使用不安全、不合安全的安全帶,或以爬山繩代替安全帶,不太好的文化。」她指,安裝「狗臂架」時要確保工人的安全帶綁在穩固的位置,即使「狗臂架」墜落時,也不會連人帶架墮下。#要聞
九龍城裁判法院今日(4日)發生公眾人士持刀企圖襲擊裁判官事件。一名男子早上10時許在8樓第8庭內的公眾旁聽席突「發難」,從袋中取出一把刀衝向法官席,企圖襲擊裁判官王證瑜,王及時避開逃離現場,男子事敗逃離法庭,被女庭警及兩名等候上庭的警員在庭外被制服,並另外在其身上及袋中再起獲3把魚生刀,疑犯被捕後送院檢查,3名警員分別
一名停職男警早前𠄘認去年調查爆竊案時偷取iPad及珠寶等財物,再承認本年7月於牛頭角君立酒店趁內地男子登記入住時順手牽羊,偷走包括iPad Pro在內的財物,共承認三項盜竊罪,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禁15個月。 辯方求情指,心理報告顯示被告面對工作壓力,加上在社會運動期間被網民起底、投資補習社時損失大量金錢,導致出現抑鬱及自殺傾向,以及適應障礙,被告仍有150萬元存款,因此並非因經濟問題而犯案,被告與女友相戀多年,準備結婚。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斥責被告,調查爆竊案期間偷竊的案件中有兩項盜竊罪,被告在工作時犯案,嚴重違反誠信及損害警隊聲譽,加上心理報告顯示,被告並非因心理問題而犯案,決定在減去認罪扣減的三分一刑期後,判被告監禁12個月。 法庭又指,酒店盜竊案涉及一項盜竊罪,被告利用受害人的一時不小心來犯案,最後決定判被告監禁6個月,但有3個月刑期與上一宗案件的刑期同期執行,即共被判囚15個月,被告另外須向酒店盜竊案的事主賠償5200元。
土瓜灣馬頭角道40號發生致命工業意外,一名工人搭棚期間懷疑墮樓,送院後不治。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到場了解,初步相信工人是在11樓工作時,連人帶「狗臂架」跌落一樓平台。 權益會職員已到醫院向親屬了解情況及提供協助。
MIRROR演唱會前年發生嚴重意外,舞台上電視屏幕從高處墮下,造成2名舞蹈員受傷。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等的2名項目經理及1名技術統籌,涉嫌向康文署虛報設備重量,令署方批准演唱會舉行,被控串謀欺詐等罪。3人否認控罪受審,控方先後傳召了14名證人,法官鍾明新昨日裁定3名被告表證成立,辯方今早於區域法院交代被告不會出庭作供,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4日結案陳詞,期間3人續准保釋。 3名被告依次為42歲項目經理吳凱瑩、61歲工程統籌林志華及50歲項目經理梁耀祖,分別由資深大律師陳政龍及黃佩琪等代表。3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於2022年串謀詐騙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經理,即在兩個負重表中,不誠實地及虛假地表示其内所述的多項設備的重量是該些設備的實際重量,從而誘使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經理,容許演唱會舉行。 另一項屬交替控罪的欺詐罪指,3人被控在同時同地藉欺騙,即在兩個負重表中,不誠實地及虛假地表示其所述的多項設備的重量是該些設備的實際重量,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康文署的經理作出一項作為或一連串作為,即容許上述演唱會舉行,導致藝能工程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大國文化製作有限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巴基斯坦再有中國公民遇襲,兩人受傷,醫院消息指,其中一人傷勢嚴重。 事發在南部港口城市卡拉奇一個工業區。當地時間星期二,一名保安員在一間紡織廠外開槍,大批警員到場,封鎖現場調查。警方證實兩名中國人中槍受傷,涉案保安已經被捕,正調查他犯案的動機。 巴基斯坦外交部表示,事發前有人與涉案保安發生爭執,外交部正與中國大使館保持密切聯繫。 卡拉奇國際機場附近上月亦發生襲擊,造成中方人員兩死一傷。中國駐巴基斯坦大使姜再冬早前已要求巴基斯坦當局,務必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全力確保在巴中國公民、機構和項目安全。
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表示,就有律師在「612人道支援基金」案中,被指涉及專業失當,會方已完成調查所有16宗投訴,期間有給予涉事律師充足的答辯機會。律師會根據調查結果,向被投訴的律師發出不同的警告或結案信件,包括指責書、遺憾信及「良好執業」勸喻信。有關信件指出,相關律師接受了未經《社團條例》註冊的612基金款項,危及或損害正直品格及律師專業名譽,違反《律師執業規則》。 湯文龍重申,律師會非常重視會員的操守,有既定而行之有效的機制處理投訴,將一如既往為業界保持最佳執業水平。
有長者去年接獲陌生來電訛稱是親人,稱因涉案被捕需要錢保釋,事主不虞有詐交出6萬元,其後致電親人了解後發覺被騙。騙徒再次致電索款12萬,警方安排交收後將前來收款的一名男子拘捕,他在警誡下聲稱為報酬受指示前往案發地點收款,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企圖「洗黑錢」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雅茵接納控方提出的加刑申請,判處被告入獄2年5個月。 案情透露,一名長者去年7月接獲陌生來電,對方自稱是其家人,聲稱牽涉刑事案被拘捕,須港幣10萬元保釋金。事主信以為真,將6萬元現金在屋企附近給予一名不知名男子,其後事主致電其親人了解情況,發現被騙,於是報警。事主其後再次接聽騙徒電話,對方又聲稱需要多付港幣12萬元保釋金,事主將此事告知警方。同月10日被告於收款期間遭警員埋伏及拘捕。 警方在案件判刑後、在法院外簡報案情,指警方在本案中向法庭申請加刑,獲法庭批准及加刑三分之一。警方說,近年「洗黑錢」及詐騙案有上升趨勢,須申請加刑增強阻嚇力,呼籲市民若收到陌生人的來電稱為其親友,並用不同藉口索取金錢,應該要保持警惕並作核實,強調執法部門不會主動要求市民提供保釋金,亦不會要求市民到公眾地方提交金錢。
【on.cc東網專訊】內地短片平台抖音母公司北京字節跳動周二(5日)內部發布年內第4份《企業紀律與職業道德委員會通報》,顯示103人因違法違規行為被辭退,包括外包及實習生,其中11人因涉嫌構成刑事犯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通報還披露近期受關注的實習生破壞模型訓練
【on.cc東網專訊】國家開發銀行前黨委委員、副行長周清玉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周二(5日)由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囚14年,罰款5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546萬港元);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囚3年,罰款20萬元(約22萬港元)。
九龍城裁判法院發生持刀企圖襲擊裁判官事件,一名30多歲男子涉嫌企圖傷人被捕。 現場消息說,事發地點是九龍城裁判法院8樓,現場目前已被圍封,地上放置了懷疑屬於疑犯的個人物品、袋及兩把刀。大批警員正在搜證,用膠帶圍起停泊在法院外、懷疑屬於疑犯的單車。法院多個出入口都有多名警員駐守。 警方表示,早上約10時接報,一名男子在九龍城裁判法院一個法庭上持刀,遭3名警員制服,3名警員輕傷。
【Now新聞台】九龍城裁判法院周一發生持刀企圖襲擊裁判官事件,涉案男子被控一項企圖傷人罪,今日提堂。 九龍城裁判法院門外有警車駐守及有警員站崗,法院內亦明顯加強保安,各樓層設有安檢,並貼出告示禁止旁聽人士攜帶水樽及尖銳物品,包括刀、鋸及鐵蓮花等物件進入法庭內,如發現有尖銳物品會報警處理。#要聞
一名男子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法庭內持刀企圖襲擊裁判官,司法機構今日開始逐步實施安檢、增加保安人手。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對事件感到震驚,認為應檢視法院保安是否足夠。她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現時庭警的裝備很有限,在庭內不能配槍,建議可參考內地做法,法院保安是比較嚴緊,保安人員配備很多的裝備,例如「老虎叉」,可以作為盾牌制服人。 江玉歡建議法院門外必須進行金屬探測,並且要嚴格執行,液體也應禁止攜入法院,她又提到,在十多年前,曾有一名男子在家事法庭企圖向前妻潑腐蝕液體。
九龍城裁判法院發生持刀企圖襲擊裁判官事件,一名男子被捕。案件由西九龍重案組接手調查。 被捕人是32歲男子,據了解,他涉及一宗非禮案件,早前裁判官王證瑜判處罪成,被告正等候上訴。今天該裁判官在有關法庭審訊案件,被捕人前往旁聽席聽審。 消息說,事發在今早約10時15分,被捕男子在袋中取出一把刀,企圖衝向法官席欲施襲。法官見狀避開,庭警見狀即時上前制止,被捕人事敗逃離法庭,被庭警及兩名等候上庭的警員在庭外制服,將他拘捕,送往醫院檢查。警員在被捕人的袋中搜出一把刀,以及於被捕人身上搜出兩把刀。 3名警員分別腳部擦傷、扭傷及割傷手部,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