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大律師公會 李家超:台灣殺人案暫沒法例可處理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被問到,新修訂的《逃犯條例》會如何處理追溯期的問題。他說,條例顧名思義是針對逃犯,即是追究他們過往犯了的一些事,必須追究過往一些罪行,今次涉及的台灣殺人案,亦是要追究涉案人士涉嫌的謀殺罪行。 李家超說,有人把新修訂的條例說成是為某一個司法管轄區或為內地而設,有關講法不正確。他強調,修訂條例是為了有效可行的個案移交方法,與任何一個司法管轄區可達成協議。 他又說,草案明天會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後。當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成立後,當局亦會清楚解釋。 被問到對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的看法,李家超說,尊重任何人的意見,但強調現時要處理的台灣殺人案,暫時是沒有法例可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