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以來香港經歷三次政改 當中兩次被立法會否決

本港自回歸以來,三度經歷政制改革,其中兩次政改方案被立法會否決,另外一次則成功落實增加「超級區議會」議席。消息指,今次中央政府修改選舉制度的方向之一,是取消5個超區議席,並於立法會加入由特首選委產生的議席。 回歸後首兩屆立法會均設有選委會產生的議員,相關議席於第三屆立法會起全面取消,改為地區直選議席。200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表明政改要由特首提請人大常委會決定,政改方案亦都要獲得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二通過等,成為「政改五步曲」。一年後,時任特首曾蔭權夥拍時任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推動政改,但民主派不滿政府無提出普選時間表,立法會最終否決方案。 曾蔭權在第二屆特首任期,再次推動政改,以「起錨」為主題,官員多次落區推銷政改方案,民主派起初拒絕政府原方案,但民主黨與中聯辦官員破冰會面,以及提出改良方案,將5席本身由區議員互選產生的功能組別議席,改為由全民直選的「超級區議會」議席,獲中央開綠燈及特區政府採納,最終「一人兩票」的方案於立法會通過,同時增加特首選委人數至1200人,確立區議員成為選委,成為至今唯一一次,成功走過「政改五步曲」的政制改革,當然曾蔭權形容,歷史會證明通過政改「是對的」。 之後一任特首梁振英,亦嘗試推動政改,期望於2017年落實行政長官普選。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4年頒佈「8.31決定」,規定特首候選人要獲提名委員會過半數提名等。 爭取公民提名的佔領行動隨即展開,持續79日但失敗告終,政改方案翌年亦都無法闖過立法會的一關,以8比28的票數被否決。2017年的特首選委沿用1200名選委的方式選出,特首林鄭月娥亦於政綱中提到,在「8.31決定」框架下,營造有利推動政改的社會氛圍。2019年大規模反修例示威,爭取雙普選成為的「五大訴求」之一,最終今年選舉制度的修改,由中央主導,全國人大以「決定及修法」的方式,交由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以及本地立法的方式,修改本港選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