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商業糾紛「起底」前拍檔 43歲男被私隱署拘捕

【on.cc東網專訊】一名43歲中國籍男子對其商業合作夥伴作出「起底」行為,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今日(18日)在新界區被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拘捕。 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調查顯示,被捕人士與受害人原為商業合作夥伴,被捕人士其後在2021年底退出合夥,但與受害人就股份買賣出現糾紛。去年12月,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上發布了兩條包含受害人個人資料的訊息,並對他作出負面的評論。至今年一月,再有人分別向受害人的前鄰居郵遞了一封包含受害人個人資料的信件,以及向受害人女兒就讀的學校,郵遞了4封包含受害人與其妻女個人資料的信件,對他作出類似負評。

整體而言,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受害人的中文姓名、居住屋苑名稱、部分香港身份證號碼、他與妻子的照片,以及其女兒的中文姓名及就讀班級等。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私隱條例》在現實及網上世界同樣適用,市民在現實或網上世界披露他人的個人資料前,同樣都要三思,以免觸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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