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張達明指社會擔心在於未得知條文 憂定義寬闊

張達明表示,很難想像港區國安法對國家安全的定義,與2015年內地通過的《國安法》不一樣。

【星島日報報道】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出席一個論壇指,社會現時的擔心在於仍未能得知《港區國安法》的條文,擔心是否由香港法院全權處理相關案件。他又說,當年草擬《基本法》時,有4年零8個月諮詢,香港人亦有份參與。 張達明指,中港兩地制度有很大分別, 當年制定基本法是作為「防火牆」, 令本港不實行內地制度。 他指,難以想像《港區國安法》對國家安全的定義,會與2015年內地通過的《國安法》不一樣,但內地對國家安全定義涵蓋範圍寬闊,擔心本港人權和制度無法得到保障。 張達明表示,內地國家安全的根本是維護政治安全和意識形態安全,因為根據文件顯示中央認為西方不利國家利益的思想,在互聯網滲透,因此需要掌控。 他又認為現時中央著重「一國」多於「兩制」, 質疑一國兩制是否已經走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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