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監局:關注有地產代理要求買賣方簽涉「辣招」協議

地產代理監管局發聲明,關注近日有地產代理公司,要求物業買賣雙方簽署一份買賣協議備忘錄,內容涉及若政府在施政報告未有宣布放寬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時,買賣雙方可取消交易。 地產代理監管局行政總裁韓婉萍接受訪問時表示,監管局認為有關做法不妥當,因為有關備忘錄內容含有意圖,希望文件在施政報告發表後才生效,甚至可以取消。監管局認為,簽署有關備忘錄可能會製造市場混亂,到底合約是現在簽署、還是在施政報告發表後才簽署。 韓婉萍說,不要小看在備忘錄內留空,因為可能令簽署的人士面對風險,例如換樓的客人按照法例要先付15%從價印花稅,在12個月內賣出舊樓,可以退回部分稅款。如果簽署的備忘錄有位置留空,在施政報告後才填寫日期,屆時雙方可能就著備忘錄有爭議,到底有關交易是何時生效。 韓婉萍又說,監管局在2013年發出指引,清楚說明地產代理不應該要求客人簽署一些文件以及在重要位置留空。如果要求買賣雙方簽署的文件有留空日期,已經違反監管局指引,監管局會搜集資料進行調查,亦可能交予法律部門研究,了解是否有足夠證據採取紀律研訊。 她說,合約並非單一文件,而是要從整體去看,認為相關備忘錄已是合約的一部分,具備合約元素。買賣雙方在簽署文件時,必須徵詢代表自己一方的律師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