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指定膠袋具防偽特徵 未來3千認可地點出售
垃圾徵費將於4月1日實施,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說,政府會在3000個地點出售指定垃圾袋及標籤,包括超市、便利店、藥房、屋邨管理處等,以便利市民購買,詳情本月稍後公布,有關認可售賣點會有清晰標示,如並非認可地點售賣指定垃圾袋,將構成罪行,可被罰款20萬元,如售賣假的指定垃圾袋,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對於環保署發現網上有人出售模擬指定垃圾袋,已通知海關跟進調查。謝展寰說,有關垃圾袋屬於數年前試驗計劃提供給市民試用的模擬指定袋,並非將來的指定垃圾袋,即使市民買了亦不能在徵費實施後使用。他又說,將來的指定垃圾袋會有防偽特徵,呼籲市民要到認可地點購買,當局會與海關在市面及網上監察及巡查。 另外,謝展寰指出,徵費實施後會有6個月適應期,重申適應期是讓市民習慣使用指定袋棄置垃圾,並非容許亂拋垃圾,即使市民用了指定袋亂拋垃圾,同樣會被罰款3000元。 他又提到,當局為垃圾徵費進行大量宣傳,亦向物管業界發出多份指引,涉及不同情景下如何處理垃圾,相信一段時間後,香港人能慢慢改變棄置垃圾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