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費法定生效日期延至8月1日 政府部門4月1日試行實施

政府宣布,垃圾收費的法定生效日期延至8月1日,是法例通過後第二度押後。而政府部門和相關樓宇將於4月1日試行實施。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以往單靠文字和說話解說可能較抽象,並非最好的方法,希望新安排可透過實地展示,令市民更清晰了解,對政府也有演練作用。他又說,本月26日起售賣指定垃圾袋網絡的計劃會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