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讀幼園K1 九至十一月申註冊證

【星島日報報道】教育局公布一八/一九學年幼稚園幼兒班(K1)收生安排,將沿用「一人不佔多位」安排,有意為子女報讀K1的家長,須在九至十一月向當局申請「幼稚園入學註冊證」,作為報讀參與免費幼教計畫的幼稚園的註冊文件。當局規定幼稚園在十二月二十二日通知K1申請結果,而統一註冊日則安排在明年一月中。 幼稚園將於九月起招收一八/一九學年的K1學生,教育局日前發出通告公布收生安排,要求幼稚園不設派表及收表上限,並須預先通知家長領取及遞交申請表格安排,以及訂定校本收生機制。當局將沿用「一人不佔多位」安排,家長須在九至十一月期間向當局申請「幼稚園入學註冊證」,以報讀參加免費幼教計畫的幼稚園,當局會在六至八周完成審核,郵寄註冊證給家長。至於未符合資格入讀資助幼稚園的非本地學童,則會獲發「幼稚園入學許可書」,這類學童即使入讀資助幼稚園,家長亦須支付全額學費。 當局規定幼稚園須在十二月二十二日前公布取錄結果,家長須於明年一月十一至十三日到選定幼稚園註冊,而幼稚園其後可騰出空缺,供候補生或未有幼稚園取錄的學童入讀,當局將於明年一月底發放各區仍有學位空缺的幼稚園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