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公路巴士車禍司機被改控19項誤殺18項危駕罪

大埔公路二月發生的19人死亡交通意外,警方根據律政司意見,改控涉事30歲巴士司機19項誤殺及18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 意外發生後,警方拘捕涉案司機,並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至案件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警方就律政司意見,改控涉案男子19項誤殺及18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 涉事巴士司機繼續交由懲教署看管,案件押後至下月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交付審判程序,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會繼續跟進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