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12任主席聲明 對政府一意孤行十分遺憾

大律師公會現任主席戴啟思連同多名前任主席共12人發表聯署聲明,包括李柱銘、李志喜、余若薇、梁家傑、陳景生、張健利、石永泰等,指政府沒有做好恰當的諮詢,欲強行通過修訂《逃犯條例》,一意孤行,感到十分遺憾。 聯署聲明又指,目前香港與其他地區簽訂引渡協議,必須先確定有關地區的刑事法律制度,可與香港兼容,程序公平程度媲美香港,修例繞過傳統保障,容許移送被告到一個未能符合《世界人權宣言》或《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障的地區受審,本港立法會亦沒有角色。 聯署聲明表示,法庭審理引渡申請時,無權考慮申請地方的法律制度及程序,質疑所謂「法官把關」實屬誤導,亦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否決所有坊間建議,感到遺憾,又指由香港法庭審理在外地犯謀殺罪的港人,屬於可行方案,並不牴觸普通法的精神和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