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肚設計總監試用期內被解僱 公司罰款7000元

涉事公司代表今於東區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7000元。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3月於一設計及市場策劃公司任職的女設計總監,受聘期間通知公司她正在懷孕,惟公司於同年8月將其解僱。公司被票控一項接獲懷孕通知後終止僱傭合約控罪,公司代表今於東區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7000元。 被告公司為籌謀(亞洲)顧問有限公司,辯方求情指,公司得知呂姓總監有孕後即以電郵恭賀她,但公司因呂於工作上尚未能與公司協調,故與其協議將試用期由6月延長至8月,惟呂的工作表現尚未見理想,公司終將其解僱。辯方指公司因不了解相關條例才犯法,誤以為在試用期內仍可解僱呂。 法庭記者:梁銘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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