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致命車禍 旅遊巴司機涉危駕導致他人死亡被捕
油麻地海庭道發生致命車禍,一名男子死亡,一名司機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 中午12時許,一名50歲男子駕駛一輛旅遊巴沿海庭道東行方向行駛,當駛至近海庭道及海泓道交界對開一行人過路處時,懷疑撞到一名51歲男子。傷者身體多處受傷,送院搶救後不治。 旅遊巴司機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正被扣查。案件交由西九龍總區交通部特別調查隊調查。
油麻地海庭道發生致命車禍,一名男子死亡,一名司機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 中午12時許,一名50歲男子駕駛一輛旅遊巴沿海庭道東行方向行駛,當駛至近海庭道及海泓道交界對開一行人過路處時,懷疑撞到一名51歲男子。傷者身體多處受傷,送院搶救後不治。 旅遊巴司機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正被扣查。案件交由西九龍總區交通部特別調查隊調查。
菲律賓移民局周一(4日)發公告,兩名因涉經濟犯罪而被中國政府通緝的中國人被捕,正等待遣返,當中包括55歲港人許志林。他們被中方指控實施金融詐騙,涉案金額超過5900萬人民幣。 菲律賓華文傳媒報道,菲律賓移民局表示兩名逃犯分別是47歲的中國籍公民蘇艷(Su Yan,音譯)和55歲的香港市民許志林(Hui Chi L
上月報稱在日本失蹤的德國大學生,其遺體在今月初於和歌山市的海邊被尋獲,身上穿上牛仔褲但沒有上衣,目前仍在調查其死因。不過根據日本媒體指,該學生其實沒有購買回程機票,令事件充滿疑點。 21歲德國大學生禾姆(Claudio Worm)在9月21日獨自前往日本旅遊,在遊歷東京後,於9月底轉到關西的和歌山縣,並入住當地民
一名23歲内地學生涉嫌利用假學歷報告,報讀香港教育大學碩士課程,他承認「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3個月。 警方今年8月接獲校方報案,指在4月收到被告的網上入學申請,並在5月通過網上面試,獲得有條件取錄,當中包括一項英文語文水平的要求,被告其後在7月呈交一張英文水平公開考試成績表給大學,校方向有關考試機構核實後,發現與被告的真實成績不吻合。 警方表示,被告本身在內地已有學士學歷,想報讀教育大學健康與體育學系的碩士課程,但英文水平考試的真實成績與要求相差一分,於是涉嫌自行利用修圖軟件修改成績單,意圖達到有條件取錄的要求。 警方呼籲,利用虛假學歷申請入讀大學,不但會被開除學籍,更有機會被判入獄,最高可被判監10年。
土瓜灣馬頭角道40號發生致命工業意外,一名工人搭棚期間懷疑墮樓,送院後不治。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到場了解,初步相信工人是在11樓工作時,連人帶「狗臂架」跌落一樓平台。 權益會職員已到醫院向親屬了解情況及提供協助。
一名私人大提琴導師涉嫌向學生家長隱瞞自己協助購買大提琴時獲得折扣,從中詐騙6000多元,被廉署落案起訴,被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案件押後至本月18日判刑,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 案情指,30歲被告,被控於去年陪同一名學生家長到一間樂器公司替兒子購買新的大提琴在音樂考試中使用,被告表示自己可取得折扣優惠,並向家長訛稱折實售價為24300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發現被告是該樂器公司的註冊導師,購買樂器可享大約半價優惠。涉案大提琴原價39000元,公司以18000元將它售予被告,但被告從沒有向家長透露他購買的實際金額和賺取差價6300元。
九龍城裁判法院今日(4日)發生公眾人士持刀企圖襲擊裁判官事件。一名男子早上10時許在8樓第8庭內的公眾旁聽席突「發難」,從袋中取出一把刀衝向法官席,企圖襲擊裁判官王證瑜,王及時避開逃離現場,男子事敗逃離法庭,被女庭警及兩名等候上庭的警員在庭外被制服,並另外在其身上及袋中再起獲3把魚生刀,疑犯被捕後送院檢查,3名警員分別
【Now新聞台】土瓜灣一名搭棚工人墮樓,送院後搶救不治。有工會指,工人在安裝狗臂架時,突然「連人帶架」墮下。勞工處表示,正調查意外原因。 工人事發後倒臥在大廈平台,有救護人員為他心外壓,現場路邊遺留竹枝,有警員到場調查。事發於馬頭角道一座工廈,下午兩時許,該名工人工作期間從高處墮下,送到廣華醫院搶救後不治。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稱,涉事工人當時在11樓工作,懷疑安裝「狗臂架」時墜下。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我們和現場目擊者談過,似乎不見安全帽,安全帶不肯定。即使政府最近修例,有關棚架搭建要考牌,或一些守則有修改,但業界仍然存在很多使用不安全、不合安全的安全帶,或以爬山繩代替安全帶,不太好的文化。」她指,安裝「狗臂架」時要確保工人的安全帶綁在穩固的位置,即使「狗臂架」墜落時,也不會連人帶架墮下。#要聞
【Now新聞台】土瓜灣發生工業意外,一名工人懷疑失足墮樓不治。網上片段見到,事發後有救護人員為傷者進行心外壓急救,現場路邊遺留竹枝,有警員到場調查。事發於馬頭角道一座工廈,下午兩時許,該名工人工作期間懷疑失足從高處墮下,送到廣華醫院搶救後不治。 #要聞
【Yahoo新聞報道】大角咀廟會今日( 3 日)開鑼。大角咀福全街日間有廟會特色巡遊、十八隻醒獅梅花樁表演、特色攤位等活動。廟會全天舉辦多項精彩活動,包括有 27 隊隊伍、共千人參與的大巡遊,巡遊中有醒獅、舞龍、清代服裝、兒童表演等。
灣仔一名28歲梅姓男私家車司機涉嫌酒後駕駛、在藥物影響下駕駛、危險駕駛及停牌期間駕駛被捕,同行18歲歐陽姓女子亦涉嫌協助及教唆犯罪被捕,正被扣留調查。 事發於今日(3日)下午1時46分,警方在灣仔交匯處近海底隧道入口設置路障期間,發現一輛白色Audi私家車形跡可疑,遂上前截查車輛,惟司機未有理會並突然切線企圖避開
大圍凍肉店昨日遭爆竊,警方今日拘捕2名疑犯,涉撬開店內的收銀機,偷走6,500元現金。2名被捕本地男子分別40歲和46歲,分別報稱任職司機及無業,2人涉嫌干犯爆竊罪,正被扣留調查,正了解2人是否涉及其他同類案件。 昨日早上7時22分,警方接報大圍積輝街7至9號地下一間凍肉店的職員返回店舖準備開門營業時,發現店內鐵
(法新社耶路撒冷3日電) 以色列地方法院今天表示,以色列總理尼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的前發言人費德斯坦因涉嫌洩露可能危害加薩(Gaza)人質交易談判的機密文件而被拘留。位於沿海城市里雄萊錫安(Rishon LeZion)的法院表示,費德斯坦(Eliezer Feldstein)與包括安全官員在內的其他3人一同被拘留。
九龍城裁判法院發生持刀企圖襲擊裁判官事件,一名30多歲男子涉嫌企圖傷人被捕。 警方表示,早上約10時接報,一名男子在九龍城裁判法院一個法庭上持刀,遭3名警員制服,3名警員輕傷。 律政司就有人持刀企圖襲擊裁判官,威脅其人身安全的事件,予以強烈譴責,強調特區政府絕不姑息任何違法暴力行為,警方定必徹查案件,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律政司指出,《基本法》第85條明確指出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必須依據法律和證據處理案件,若有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而遭受恐嚇,尤其涉及任何形式的暴力,特區政府絕不容忍這種目無法紀及損害法治的惡行,警方必定會嚴正執法。律政司呼籲社會人士尊重法治,任何人都不應以身試法
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表示,就有律師在「612人道支援基金」案中,被指涉及專業失當,會方已完成調查所有16宗投訴,期間有給予涉事律師充足的答辯機會。律師會根據調查結果,向被投訴的律師發出不同的警告或結案信件,包括指責書、遺憾信及「良好執業」勸喻信。有關信件指出,相關律師接受了未經《社團條例》註冊的612基金款項,危及或損害正直品格及律師專業名譽,違反《律師執業規則》。 湯文龍重申,律師會非常重視會員的操守,有既定而行之有效的機制處理投訴,將一如既往為業界保持最佳執業水平。
九龍城裁判法院發生持刀企圖襲擊裁判官事件,一名30多歲男子涉嫌企圖傷人被捕。 現場消息說,事發地點是九龍城裁判法院8樓,現場目前已被圍封,地上放置了懷疑屬於疑犯的個人物品、袋及兩把刀。大批警員正在搜證,用膠帶圍起停泊在法院外、懷疑屬於疑犯的單車。法院多個出入口都有多名警員駐守。 警方表示,早上約10時接報,一名男子在九龍城裁判法院一個法庭上持刀,遭3名警員制服,3名警員輕傷。
一名男子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法庭內持刀企圖襲擊裁判官,司法機構今日開始逐步實施安檢、增加保安人手。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對事件感到震驚,認為應檢視法院保安是否足夠。她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現時庭警的裝備很有限,在庭內不能配槍,建議可參考內地做法,法院保安是比較嚴緊,保安人員配備很多的裝備,例如「老虎叉」,可以作為盾牌制服人。 江玉歡建議法院門外必須進行金屬探測,並且要嚴格執行,液體也應禁止攜入法院,她又提到,在十多年前,曾有一名男子在家事法庭企圖向前妻潑腐蝕液體。
九龍城裁判法院發生持刀企圖襲擊裁判官事件,一名男子被捕。案件由西九龍重案組接手調查。 被捕人是32歲男子,據了解,他涉及一宗非禮案件,早前裁判官王證瑜判處罪成,被告正等候上訴。今天該裁判官在有關法庭審訊案件,被捕人前往旁聽席聽審。 消息說,事發在今早約10時15分,被捕男子在袋中取出一把刀,企圖衝向法官席欲施襲。法官見狀避開,庭警見狀即時上前制止,被捕人事敗逃離法庭,被庭警及兩名等候上庭的警員在庭外制服,將他拘捕,送往醫院檢查。警員在被捕人的袋中搜出一把刀,以及於被捕人身上搜出兩把刀。 3名警員分別腳部擦傷、扭傷及割傷手部,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理。
有長者去年接獲陌生來電訛稱是親人,稱因涉案被捕需要錢保釋,事主不虞有詐交出6萬元,其後致電親人了解後發覺被騙。騙徒再次致電索款12萬,警方安排交收後將前來收款的一名男子拘捕,他在警誡下聲稱為報酬受指示前往案發地點收款,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企圖「洗黑錢」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雅茵接納控方提出的加刑申請,判處被告入獄2年5個月。 案情透露,一名長者去年7月接獲陌生來電,對方自稱是其家人,聲稱牽涉刑事案被拘捕,須港幣10萬元保釋金。事主信以為真,將6萬元現金在屋企附近給予一名不知名男子,其後事主致電其親人了解情況,發現被騙,於是報警。事主其後再次接聽騙徒電話,對方又聲稱需要多付港幣12萬元保釋金,事主將此事告知警方。同月10日被告於收款期間遭警員埋伏及拘捕。 警方在案件判刑後、在法院外簡報案情,指警方在本案中向法庭申請加刑,獲法庭批准及加刑三分之一。警方說,近年「洗黑錢」及詐騙案有上升趨勢,須申請加刑增強阻嚇力,呼籲市民若收到陌生人的來電稱為其親友,並用不同藉口索取金錢,應該要保持警惕並作核實,強調執法部門不會主動要求市民提供保釋金,亦不會要求市民到公眾地方提交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