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橋上向警擲垃圾桶蓋 男生襲警罪成收押候判

【on.cc東網專訊】去年10月1日警方部隊沿青山公路掃蕩時,有警員突然聽見巨響,發現有人從天橋上擲下垃圾桶蓋。當他們抬頭之際看,目擊有黑衣人再次拋出垃圾桶蓋,但沒中目標。事後一名23歲男學生被拘捕,他不認罪後受審,今(23日)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一項襲警罪成立。裁判官斥案情嚴重,適合判處即時監禁,遂把被告還押至11月6日,待索取背景報告後判刑。

控罪指,被告梁文輝於去年10月1日,在荃灣荃豐中心天橋上襲擊偵緝警員賴信安。

裁判官裁決指,警員為誠實可靠的證人,雖然辯方質疑他作供時自相矛盾,無法解釋為何被告會頭破血流,而他一直戴著的頭盔卻沒有血漬。惟他在書面口供中有記錄被告被捕後的傷勢,可見他沒有隱瞞事實。

裁判官又指,警員在橋下看見戴頭盔及泳鏡的肥胖被告拋擲垃圾桶蓋,於是衝上橋將他拘捕,而同一時間亦有其他警員從另一角度目擊當時情況,故足以裁定被告就是拋擲垃圾桶蓋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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