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承認賄賂招聘主任 法庭索取報告下月判刑

一名女子兩次賄賂招聘主任以獲聘為一間大型地產商的保安員,被廉政公署控告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她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2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案情指,51歲被告柯美景在3月求職失敗後,向招聘主任贈送包點,叮囑他不要轉贈他人,主任並沒有接納,按上司指示將包點放接待處的茶水間內,被告再將2000元夾在兩個口罩之間,放在一個袋子交給對方,稱若自己順利完成試用期,會再提供3000元作為報酬。 被告被控在今年3月3日及4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招聘主任分別提供2000元及3000元,作為對方協助她獲聘用為保安員的誘因或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