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氣派

【星島日報報道】《歌女變TVB話事人》,這個報章頭條寫法,對方逸華實在不敬。因為,方逸華由出道開始,從未在大笪地、廟街或荔園賣唱,只在有卡士的歌廳(一九五二年星馬登台時邂逅丈夫邵逸夫爵士),所以,起標題者,不知存有甚麼心態? 小弟對方逸華印象,有三個階段。第一個乃上世紀五十年代,佢加入百代唱片(EMI),幕後將全球紅爆的《The Wedding》改編成《花月佳期》,方小姐演繹得一絕,在國際華人社會大大流行,去到邊都聽到,可謂深入民心。 第二階段,為一九六八年無 電視仍是黑白時期,方逸華被可口可樂睇中, 起一個主題贊助節目,名《可樂晚唱》,又Hit爆。當時,小弟已見證佢對有潛質新人的慧眼,因選 兩位青春貌美、極有音樂水平,尤其有Jazz Feel的年輕女歌手伴住演唱,一為葉德嫻(Deanie Ip),另一位為陳懿德(Esther Chan),兩皆有成巨星潛質,終於,前者果然跑出,後者似乎對演唱事業不太 緊,唱 唱 唔知乜原因失蹤,可惜! 第三階段 。方逸華野心/雄心絕不是做幕前一位女歌手咁簡單,而是做「女王」!所以,佢早在一九六九年已下決心離開幕前咪前,轉入邵氏電影公司學習採購、財務及製作,漸漸掌握大權,成為邵逸夫一人之下。 一九七七年,邵氏登廣告請電影幕後,小弟去信應徵,獲方小姐召見(不是接見!),第一次見佢真人,在佐敦道一個商業大廈單位,嘩,真真氣勢逼人——面容嚴肅、身穿猛獸皮草、一派女王風範,坐在名貴大班椅,後面站立必恭必敬的職員(令我諗起慈禧太后),說話時,詞鋒銳利,問問題時,則冷冰無情。那刻,我已感到大家冇乜緣份。 整個見工過程,不太有化學感,相信,佢在我封求職信上打大交叉,而我,當然亦冇興趣打佢工。 阿碌開咪 曾智華 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