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督察盜竊罪成判160小時社服令 官指警員犯案判刑須具阻嚇性

【on.cc東網專訊】警隊女督察休班到荃灣的百貨公司超級市場「掃貨」期間,涉嫌「靜雞雞」把總值700多元的水果和凍肉放入自攜環保袋內,未有付款就離開,被保安員揭發事件。女督察事後被控一項盜竊罪,她不認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押後至今(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辯方說被告接受裁決,不會提上訴。裁判官認為,針對警員犯案,法庭判刑必須具阻嚇性,拒判罰款,判她接受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30歲被告吳詠恩,報稱警員,被控於2022年11月4日在荃灣大河道灣景廣場的「AEON」內,偷竊兩盒藍莓、一盒牛排、一盒新西蘭羊排、一盒新西蘭羊架、兩盒急凍蝦及一包魚柳,貨品總值786.2港元。

審訊時,超市便衣保安員供稱,親眼目睹被告將物品放入她的藍色環保袋,再把袋口打結,最後被告只就另外一個白色袋內的3支芥花籽油付錢。後來保安截停被告後,被告就說「一時唔記得畀錢」。被告自辯時則稱僅「無為意」付款,不是故意不結帳。惟裁判官不接納她的解釋,認為被告有盜竊的意圖,裁定她罪成。

案件編號:WKCC 7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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