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院須訂特別關顧名單及跟進 團體斥未有解決人手問題

【on.cc東網專訊】牛頭角劍橋護老院一名中度智障兼半身癱瘓的六旬男院友,2016年不適入院被醫護發現肛門塞有異物,其後因肺炎不治,死因研訊揭露該院人手不足、冒簽更表及逾月沒為死者填寫護理紀錄,去年8月死因庭向社署提出10項建議。據悉,社會福利署事後修訂《安老院實務守則》,包括要求院舍訂立「需要特別關顧的住客名單」及跟進紀錄,至少每兩日為上述住客健康檢查,另要求院舍主管核實員工值勤紀錄。

翻查文件,《安老院舍實務守則》2020年1月修訂版,有部分條例於今年3月進行更新,要求院舍備存「需要特別關顧的住客名單」,須安排適當人員如護士或保健員,至少每兩日為完全缺乏自我照顧能力及未能有效表達需要的住客,如智障或患認知障礙、中風等長期臥床住客健康檢查,主管須抽查及觀察住客照顧情況並保存紀錄;另要求建管理機制或更新電子紀錄系統,由院舍主管核實員工值勤紀錄。

中小企國際聯盟安老及殘疾服務聯會主席李伯英表示,業界歡迎是次修訂,認為做法合理,並指員工工作量不會因此而增加,反而僱主最為頭痛,因預計要聘請更多人手應付條例修訂後的要求。他續指,行業「有錢都未必請到人」,但強調法例是為了提升服務質素,不是照顧僱主。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阮淑茵批評,要求院舍為院友填寫更多紀錄或主管核實值勤紀錄,都只屬「自己管自己」,對運作的了解亦只屬表面,但最根本的問題,例如人手安排、監管機制等都未有處理,質疑條例修訂變相加重現有員工的工作量,令問題惡化。她建議,以提升院舍綜援金額、設立神秘顧客作服務評估、完善懲處機制,現時只有警告與釘牌,可加入扣分制提高阻嚇力。

社署回覆指,已詳細研究死因裁判法庭就一宗涉及安老院住客的死因研訊個案提出的10項附加建議,並與業界及持份者探討有關的改善措施,就有關審批安老院的牌照或續牌申請時應考慮有關院舍的違規紀錄、以及加強對提供虛假資料及屢次出現人手不足的安老院的懲處工作等建議,社署已接納及實施有關建議。

社署續指,已於今年3月31日發信通知所有安老院有關《安老院實務守則》的更新部分,而為進一步優化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的監管,「檢視院舍法例及實務守則工作小組」已在2019年5月完成檢視工作,政府現正進行法例修訂的草擬工作,完成後將盡快提交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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