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 3.3 億天價維修費 業主要求開大會無回音 居民擬入稟遭警告或須付訟費︱Yahoo

逾 200 名居民昨晚(24 日)開會後,考慮入稟土地審裁處申訴。
逾 200 名居民昨晚(24 日)開會後,考慮入稟土地審裁處申訴。

【Yahoo 新聞報道】超過 41 年樓齡的大埔宏福苑今年 1 月通過高達 3.3 億元的大廈維修方案,住戶早前接獲律師信,被要求每戶須不足一年內繳付共約 15 萬至 19 萬的維修費,引起大批業主強烈不滿。有業主早前要求法團主席召開業主大會,但法團至今未有回應,逾 200 名居民周二晚(23 日)開會後,考慮入稟土地審裁處申訴,並將有關通告放入住戶信箱,但隨即有保安報警,警察到場調停後無拘捕任何人。

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鄧國權回覆《Yahoo新聞》表示,正就有關的聯署作核證,及物色合適地如體育館舉行大會,如有消息會讓業主知悉。他又指,開設獨立銀行戶口是諮詢了法律意見及參考市場做法,利息會存放在法團銀行戶口。

須於 10 個月內繳交近 19 萬維修費

宏福苑今年 1 月業主大會決議外牆翻新方案,採用「紙皮石」(又稱馬賽克磚)修補,費用約 3.3 億元,分 6 期集資,集資日期則稍後再商討。

根據今年 4 月會議紀錄,法團決議開設銀行獨立戶口管理費用,並無提及集資日期、每期間隔等事項。至 6 月 3 日,住戶陸續接獲律師信,被要求 7 個半月(後延遲至 10 個月)内分 6 期繳付每户約 15 萬至 19 萬元的維修費。

有居民質疑法團在何時決定集資日期,不滿需短時間內繳交所有維修費。其後管理處亦張貼公告,警告逾期繳費須繳付 1% 利率。

維修物料突有變 或影響資助金額

法團 6 月 27 日再開會,接獲承建商通知,宏福苑外牆現使用的紙皮石已不再生產,建議採用「瓦仔石」修補。根據宏福苑公契,外牆飾面不得更改,否則需由業主大會投票決定,但至今法團仍無召開業主大會,同時維修工程已於本月 16 日已拜神開工,並開始搭棚工程。

有業主擔心,物料差異將影響市建局批出的資助金額。根據樓宇復修平台「公用地方維修資助」,若工程期間需要更改條款、內容、數量和規格等,無論工程費用上調或下調,申請者必須盡快以書面通知市建局及遞交文件作審批,否則有機會令資助金額減少。

業主派發通訊,其後遭管理處報警處理。
業主派發通訊,其後遭管理處報警處理。

法團發問卷 警告業主入稟或須付訟費

基於部份居民不滿相關安排,超過 5% 業主早前聯署,於 7 月 5 日要求法團主席召開特別業主大會。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主席必須在收到要求後 14 日內宣布召開特別業主大會,並在收到要求後 45 天內舉行該大會,惟至今音信杳無。

不過法團在 7 月 19 日(即 14 日期限當日),向全體居民派發「民意調查」,詢問業主「是否堅持要求主席召開特別大會」,又詢問業主是否知悉,若是次事件入稟狀告法庭,將有需要承擔訟費,其個人資料會被公開。

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莊榮輝昨晚出席居民討論時強調,有關「民意調查」不具法例效力,亦未曾聽過相關案例,認為字眼是「嚇大家」。他重申,簽名要求召開業主是法例賦於市民之權利,只要主席已收到 5% 以上的業主簽署,理應召開業主大會處理,故建議業主入稟土地審裁處,勝算是「十拿九穩」。

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莊榮輝昨晚強調,法團「民意調查」不具法例效力。
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莊榮輝昨晚強調,法團「民意調查」不具法例效力。
聯署業主收到一份要求業主確認簽署為本人簽署的信件。
聯署業主收到一份要求業主確認簽署為本人簽署的信件。

業主擬入稟土地審裁處

於宏福苑內擁有兩户業權的李太表示,自己要合共交逾 30 萬維修費。她指,自己本就預料要分攤費用,但並無預料須短時間內付清費用,不滿主席未按法例要求召開業主大會,漠視業主意見,「預咗俾錢,但唔係咁俾。」

業主劉小姐稱,對於法團以律師信方式通知業主有關集資安排感到突然,又指不清楚法團何時決定集資分期的間隔及繳費時間,收到律師信便要求在不足一個月內繳交逾 3 萬的第一期集資款項,「(收錢)時間好短,數量龐大。」

業主林小姐提到,法團額外開銀行户口存放集資,質疑為何並非由第三方律師行或公證行處理,並引述法團的答覆指,律師行或公證行會「走佬」。她笑言,「難道法團就唔會嗎咩?」她亦對外牆維修物料更改感到奇怪,質疑為何工程開展前才知道沒有紙皮石,而非在設計方案時已告知業主。

聯署業主派業主通訊 管理處報警處理

業主昨晚向早前參與聯署的業主派發通告,解釋或將聯署作為入稟土地審裁處之用,管理處人員隨即報警,警察到場調停。有業主指,本月派發 3 次通告,有 2 次都遭管理處報警阻止。

翻查資料,土地審裁處有權力裁定建築物管理的爭議,包括有關《建築物管理條例》的爭議、召開業主大會及委任管理人等事宜所引起的爭議。如主席拒絕召開大會,土地審裁處亦可強制頒令召開會議。

宏福苑樓齡 41 年,共 8 座 1,984 戶,於 2016 年強制驗樓後需要進行大維修,大廈業主案法團其後招標,並舉行業主大會敲定以 3.3 億方案為維修方案。

法團主席:正物色場地開會

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鄧國權回覆《Yahoo新聞》表示,正就有關的聯署作核證,「如當中的聯署是符合344章的有關要求,本法團必定會舉行業主大會。」他補充,正物色合適地如體育館舉行大會,如有消息會讓業主知悉。

被問及外牆物料一事,鄧國權稱由於較難找到一式一樣的外牆物料,因此已發出問卷收集業主的意向。至於開設獨立銀行戶口一事,他表示有關做法是諮詢了法律意見及參考市場做法,利息會存放在法團銀行戶口。

鄧國權稱,工程期間,法團是會按實際工作進度,支付相應的工程費予承建商。他表示,自己收到不少意見,較為接受集資期由每兩個月一次延至每三個月一次,現和工程顧問積極研究中,預計八月中會向居民公布。

大埔宏福苑維修集資爭議時間表
大埔宏福苑維修集資爭議時間表
宏福苑管理處
宏福苑管理處

採訪:實習記者白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