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稱女事主態度迴避 電車公司男高層脫非禮罪

【on.cc東網專訊】香港電車公司一名男高層被指在電車廠後樓梯拍臀非禮已婚資深女同事,女事主稱她曾向公司董事總經理投訴,惟總經理疑包庇男高層,女事主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不果後決定報警。涉事男高層否認一項非禮罪。裁判官今午(10日)在東區法院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陳是耀出庭作供自辯,辯方另傳召陳的女下屬作品格證人,裁判官聽畢證供及控辯雙方陳詞後隨即裁決,裁定陳非禮罪名不成立。

陳自辯供稱,他育有一子一女,1996年入職電車公司,2010年退休後轉任公司顧問。事發當日,他本想就公司賣政治廣告一事跟X商討,但他跟X打招呼後,X無反應並加快步速,他遂走前用文件夾拍打X的背部,X繼續沒理會他,他一時情急遂出手拍X,詎料意外拍到X腰近臀部位置,此時X僅回應一句「離譜」就走開。被告否認有意圖非禮,又否認說過X屁股「好實」的話,自稱曾「衰衝動」向同事說不建議晉升X,故不排除X誣告。

裁判官裁決指,案中關鍵爭議在於被告跟事主「一對一」的證供,法庭拒絕接納被告的證供為事實,因為按辯方說法,被告跟X有交情,被告既有事找X,何不直接到X的座位面對面傾談,反要在後樓梯呼喚她,還迫切得出手拍打X的身體?裁判官認為被告的證供明顯造出來,用以回應X的證供。

不過裁判官同時指出,X向警方及平機會錄口供時均稱,她與被告除公事外沒有其他交往,但根據她與被告的訊息對話內容,實情並非如此,例如X曾在訊息中說過「屎忽痕 周身郁」等粗俗說話,X又試過向被告發出比堅尼女郎浸浴的卡通公仔貼圖。法庭憑這些對話肯定二人遠超出一般同事的關係,加上X庭上作供時態度迴避,甚至時常反問辯方律師的提問動機,法庭認為她未有將事實真相全盤道出,法庭不相信被告證供,亦不肯定他有非禮X,因此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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