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易重犯 查詢伴侶前科防重演

【經濟日報專訊】本港虐待伴侶案件時有發生,研究更指家暴重犯率高,難以透過輔導糾正。英國同樣面臨家暴率高企,已允許民眾查詢新伴侶家暴史,旨在防患於未然,是否值得本港參考? 英國近日發生連環家暴犯Theodore Johnson謀殺妻子一案,震驚全國。有團體及議員請願,要求警方主動為潛在家暴受害者提供其伴侶的家暴史。 美國學者Edward W. Gondolf指,一旦犯下家庭暴力罪,及後的30個月內重犯率高於4成;且家暴原因複雜深遠,即便提供輔導,成效基本上為零。本港社署亦曾反映,完成輔導療程的家暴犯中,仍有14%會重犯。 英推Clare's Law 查伴侶家暴史 若家暴者新歡能及早得知伴侶暴力前科,或有效防患於未然。英國2009年曾有女子Clare Wood結識男友,不知其有家暴及暴力案件前科,之後被殺害,輿論隨即一面倒要求潛在受害人必須擁有知情權。國會遂推出以受害女子命名的「Clare's Law」,民眾有權向警方查詢自己或家人的伴侶有否家暴史。 法案推出首年已發出超過1,300個警告,不過,情到濃時仍肯向警方查詢伴侶前科的人士終屬少數,故英國部分警署如金巴倫郡(Cumbria)警方自2015年起已放棄被動,改為主動向與家暴者發展關係的人士提供前科預警,請願團體亦建議修改法律,將此措施推廣至全國。 本港去年家暴刑事犯案數字比前年降低5%,但數據未必反映實況。群福婦女權益會顧問鍾婉儀曾指,警方自2009年將無人受傷的家暴個案列為不對外公開的雜項,而非刑事案件。保安局更表示約8成半個案只列為「家庭事件」而非「暴力」,或反映警方未能正視家暴之害。 香港婦女中心協會今年調查亦發現,本地家暴受害人逾6成為新移民婦女;中大學者趙端怡表示,中港跨境婚姻中有4成女性遭到家暴,主因財力、地位不平等;加拿大移民局亦曾反映,移民社區中,廣見跨境婚姻釀成家暴,早於2011年立法剝奪家暴者移民擔保權。 澳洲前年起仿效英國推出Clare's Law,更如加拿大將家暴前科列入移民法,讓施暴者無法以家庭團聚為由迎娶外地伴侶,預防悲劇重演。 港欲推措施 或觸犯私隱例 若本港欲參考英聯邦國家,批准警方酌情告知伴侶家暴前科,或觸犯《私隱條例》。英國政策推行之初其實也有類似憂慮,警方直指並非任何人都有知情權,會慎重評估應告知何人,包括潛在受害人的近親。 Clare's Law之所以成立,實因早前已推出類似的Sarah's Law,使家長有權得知社區內存在兒童性犯罪紀錄的人士。本港早有推出《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保障兒童及殘障人士,宜考慮應否讓家暴潛在受害者得到知情權,作出明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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