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紙紮衣包恐嚇行政總裁 足總董事曾王琬琪判200小時社服

被告曾王琬琪(右)今天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曾王琬琪(右)今天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香港足球總會時任董事曾王琬琪被指於今年3月,2次恐嚇足總行政總裁譚秋朗,包括先後「速遞」寫有譚名字的紙紮衣包、紙紮公仔,又以公文袋裝載生雞頭、生雞屁股給譚。她於上月19日承認2項刑事恐嚇罪,今天午(3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因此判被告須履行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曾王琬琪(51歲、企業發展主任),原被控於去年11月至今年3月期間4次犯恐嚇罪,但她於上月承認其中2罪後,餘下2罪獲准存檔法庭不予起訴。她承認的2項控罪指她於今年3月14日及21日,2次於香港足球總會威脅譚秋朗,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案情指被告於2016年加入足總任行銷傳播委員會成員,後在2019年被選為董事,另在去年被告亦受聘於1間公司任首席企業發展主任。足總前任行政總裁於2020年離職後,被告亦協助足總日常運作,及向主席匯報。事主則在去年獲聘為行政總裁,工作須向主席及董事會匯報,但毋須向個別董事匯報。在事主任職初期,被告幾乎每日都在公餘時間致電事主,商談足總相關的事務。2人其後關係轉差,事主向被告表示其職責不包括向她匯報,及認為與她每日在電話中商談是浪費時間。

今年3月14日,事主辦公室收一個由GOGOVan運送的紙箱,事主於是報警,並在警方在場下開啟紙箱,發現內有1個寫着事主中文名的紙紮衣包、1對紙紮公仔、紙紮點心及紙紮衣服,事主因而感到驚慌。至同月21日,事主再收到1個由的士運送的公文袋信封。事主再報警,及後發現信封內載有1個袋,袋內載有生雞頭及生雞屁股。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曾在西營盤進入1間紙紮用品店購物後,把物品裝入紙箱中,再先後僱車運送涉案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