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指除非香港出現極端狀況否則不會有急性中鉛毒個案

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聆訊繼續,由專家證人、外國毒理學家John Fawell作供。 專家證人指出,香港早年已採用銅喉,因此食水含鉛量應遠低於每公升10微克的標準。他又說,嬰兒與兒童對鉛較敏感。 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問,是否應該針對嬰兒及兒童的用水習慣設計抽驗方法。專家證人說,有些人早上首先會用「頭啖水」煲水沖奶,然後放雪櫃留待加熱,因此嬰兒與兒童攝取鉛的潛在風險會較成人高。 至於飲用含鉛超標的食水後,會否有急性反應或慢性影響。專家證人指出,19世紀有些地方的人血鉛水平很高,個別人士短時間內有中毒情況。但他認為,現時不會有急性中鉛毒個案,除非香港出現極端狀況,否則不應有這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