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揀「車震」情侶下手打劫 主犯判囚10年半

星島日報報道】成都龍泉驛區法院,審結一宗專門搶劫「車震」情侶的案件,該犯罪集團成員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至10年6個月不等,其中主犯張某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10000元。 案情指,昨日(25日)深夜,錦江區錦江大道綠道附近的一輛黑色汽車內,停車「車震」的情侶張先生和汪女士,幽會進行到一半時,該犯罪集團成員張某等人出現在車窗外,以以砸車窗、拍裸照的方式威脅,向兩人索取高額錢財作為封口費。兩天後,這個以張某為首的集團因涉嫌搶劫被警方拘捕。 張某交代,他們專挑一些在郊外玩「車震」的情侶搶劫,大多數受害者因害怕隱私外漏選擇花錢消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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