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村屋排污設施執管權責意見不一 申訴署倡港府設跨部門小組

【on.cc東網專訊】在沒有公用污水渠的新界鄉郊地區,化糞池系統是新界村屋普遍採用的污水處理方法。申訴專員公署今日(17日)公布一項主動調查結果,發現政府相關部門對新界村屋的排污設施執管權責意見出現分歧,跟進有關投訴協作時亦欠缺資料交換機制,建議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處理複雜個案。

申訴專員公署調查主任黃靜雅表示,根據環保署資料顯示,在2016年至2022年接獲的投訴中,逾60%需跨部門處理,大多涉及化糞池溢流或滲漏,惟公署調查發現,由於環保署、食環署及地政總署各對權責意見分歧,以致在處理投訴、跨部門轉介,以及跟進等工作時欠妥善,令問題存在多時仍未能有效解決,至今亦沒有村屋業主被控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

此外,公署調查亦發現,現時上述3個部門之間並沒有既定資料交換機制,以互換調查過程中所取得的資料及調查結果,加上地政總署亦只着重轉介個案至其他部門,所備存的投訴個案數目,亦沒有任何其他分項數據或統計資料,包括視察次數、採取行動宗數等,以致難以有效監察投訴個案的跟進,未能充分發揮其執管角色。

公署認為,環保署、食環署及地政總署應加強部門間的協作效能,包括建議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就各自的權限和職能互相交流,互補不足,並就複雜個案盡早磋商應對方案;以及制訂適切的資料交換機制,以提升跟進投訴個案的效能及效率。此外,亦建議地政總署應就投訴個案制訂監察機制,以及作數據分析,若證明有違反土地契約條款的情況,則應果斷採取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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