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機舖遭圍毆一度入ICU 16歲被告襲擊罪成候判

【on.cc東網專訊】15歲少年去年在旺角一間遊戲機中心被圍毆,遭人用滅火筒重擊,事後一度在深切治療部留醫,要被切除部分脾臟,亦出現短暫失憶的後遺症,並須長期服藥。警方翻查現場閉路電視影像後拘捕7名青少年,其中6人早已認罪,只得一名16歲男童被告否認蓄意傷人罪,於區域法院受審。案件今天(20日)裁決,男童被裁定蓄意傷人罪不成立,但法官就改判他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成,並把案押後至11月4日判刑,期間為男童索取感化報告。男童在候判期間,准以1萬港元保釋。

本案16歲被告被控於2020年5月16日,在旺角洗衣街金雞遊戲機中心內,與其餘6名被告,有意圖而傷害當時15歲的男事主。被告在被捕後一直還押,經過17個月羈押後,至今日終獲保釋。

法官裁判時總結控辯雙方的說法,指控方案情是當日事主與朋友在遊戲機中心內,突然遭人從後拉扯,其後遭被告等7人拳打腳踢,有施襲者拿塑膠告示牌及滅火筒襲擊事主。根據閉路電視,被告曾腳踢事主一下,然後走近倒地的事主。他在警誡下招認「龍蝦叫我上,我踢佢下身3下。」辯方則指被告在案發時不知所措,受同儕影響才踢事主一腳,而他走近事主是為觀察對方傷勢。

法官裁決表示,被告在案發後不足一個月便遭拘捕,理應對事件有準確記憶,加上閉路電視拍攝到,7名施襲者是分批上前襲擊事主,被告是最後一批加入,故肯定其招認屬實。雖然被告有同共犯罪的意圖,但是在暴力程度升級、即有人拿塑膠告示牌及滅火筒作武器後,被告就再沒有參與施襲。最終法庭裁定他的蓄意傷人罪不成立,僅較輕微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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