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隊長為減壓用近30萬捐款賭波 辯方質疑口供前後不一

【Now新聞台】2019年串謀爆炸殺警案續審,「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繼續作供,承認用了捐款近30萬元投注足球,但不同意是「私吞」。他聲稱自願提供電話密碼給警員,及身體受傷而缺席試槍,被質疑口供前後有出入。

控方展示一個telegram帳戶的對話紀錄,帳戶是用來為「屠龍小隊」眾籌。2019年11月19日,有自稱台灣人接觸他們,指可捐贈面具、濾罐等裝備;帳戶回應指,比較想要軍火及錢。從犯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確認這些訊息,是由他回覆。

控方再展示其他對話,提到小隊隊員「預了犧牲」及眾籌目標是500萬元,當時只籌到30萬元。黃振強供稱,是由被告劉佩凝或另一隊員林銘皓回覆,三人都可登入控制眾籌帳戶;劉佩凝會把捐款「埋數」,再過數到他戶口。

辯方盤問黃振強時,展示同年11至12月的馬會投注紀錄,指他用了近30萬元投注足球。黃振強承認是用捐款作賭注,但不同意是「私吞」捐款,指賭博是用來紓壓;他亦承認有用過捐款來吃飯、搭車及購買衣服等。

辯方問他,隊員知不知道潛逃台灣的計劃,他說不記得成員清不清楚,但有表達過行動後到台灣的訊息。辯方又展示黃振強跟「家長佩兒」的telegram對話內容,同年12月時提到去台灣的準備,包括訂機票和收拾行李;黃振強否認拋下隊員,自己去台灣。

辯方又指,黃振強曾向警員指,沒想過親手用槍和炸彈傷害警察,一直都只是投其所好,希望獲得隊員吳志鴻的資金,所以隊員上山試槍時,謊稱受傷而缺席;但黃振強現時又稱當時是真受傷,口供有出入;黃振強回應指,當時狀態較混亂和慌張,所以講了當時認為是「真的真話」。

黃振強在庭上原本指,是自願提供電話密碼給警員,不過在辯方追問下,承認被捕時曾受到一定程度武力對待,只是自己不能判斷是否被警員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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