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2016年遭到27宗投訴 近半涉及廉署人員行為不當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2016年年報於今日提交立法會,扼要報告委員會於2016年所處理的工作。 在2016年,委員會共接獲27宗有關廉署或其人員的投訴,涉及68項指控。在2016年記錄的指控中,47%涉及廉署人員行為不當、35%涉及疏忽職守、5%關乎濫用權力,而其餘13%則是關於廉署的工作程序有不足之處。 廉署會在對投訴個案進行全面調查後,向委員會提交調查報告。如認為投訴無須展開全面調查,廉署則會向委員會提交評估報告。在2016年,委員會共舉行3次會議,審議了27宗於2013年至2016年接獲的投訴個案的調查報告,關乎共62項指控。其中兩宗投訴內的3項指控查明屬實或部分屬實,而廉署高級人員已向兩名相關人員給予適當的訓示。在這一年內,委員會亦審議及通過了11份評估報告。初步評估顯示,這些投訴均缺乏理由或理據,無須正式展開調查,委員會亦同意無須就這些投訴作進一步調查。 在審議投訴時,委員會與廉署一同仔細檢視廉署的內部程序、指引和慣例。經審視2016年審議的調查報告所帶出的事宜後,廉署已加強其培‍訓課程的內容,務求提升前線人員在應對投訴人方面的能力。廉署亦已修訂內部規例,以收緊對申請發還公務酬酢開支的管制。 市民可於<a href="www.admwing.gov.hk/chi/links/icac.htm" target="_blank">行政署網頁</a> 或廉署各分區辦事處查閱委員會的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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