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修例】內會主席李慧琼考慮提議中止法案委員會 建制派未就替代方案表態

請支持《眾新聞》,成為訂戶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討論由建制派石禮謙提出,就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未來路向尋求意見之事。建制派「班長」廖長江表示,是時候要考慮是否中止法案委員會的工作,及研究在立法會內及坊間流傳的方案之可行性。早前有報道指,建制派正考慮的替代方案包括:將條例草案直上大會、成立專責委員會、由內會審議、根據《議事規則》92條尋求立法會主席作出裁決。會上的建制派議員,未有明確表態支持那個替代方案。

內會主席李慧琼總結指,她會認真考慮會否向議員提議中止法案委員會運作,呼籲議員如有意見,可於下周二(21日)下午5時前向秘書處以書面方式提出。李慧琼指,投票未必是唯一選擇,但若無法達成共識,就會以投票方式處理,希望議員可在這段時間尋求共識。

廖長江(中)表示,是時候要考慮是否中止法案委員會的工作,及研究在立法會內及坊間流傳的方案之可行性。周滿鏗攝
廖長江(中)表示,是時候要考慮是否中止法案委員會的工作,及研究在立法會內及坊間流傳的方案之可行性。周滿鏗攝

民主建制兩派在早前兩次的法案委員會中「混戰」,令被建制派推舉負責選出主席的石禮謙未能擔任主持。石禮謙向內會發出的信件中,匯報5月11日及14日的會議情況,當中提及他按照內會指引,指示會議舉行,並主持法案委員會主席的選舉。多位民主派議員就此信件應否成為議程,提出多項規程問題。議會陣線朱凱廸指,石禮謙的信件內容失實,李慧琼在接納石的信件前,須先確認石是法案委員會的主持,又質疑李慧琼為何不接受涂謹申以法案委員會主持身分向她匯報的文件。人民力量陳志全則提出,石禮謙的信件,是以他作為主持為前設,故不能接受,但如有議員以委員身分,沒有立場地提出未來路向的討論,是可以接納的。

石禮謙回應時指,由他出任主持的決定,是經過60名議員表決的結果,民主派不能「輸打贏要」,「幾時民主嘅概念,係少數人決定,多數人要聽?」李慧琼則認為,石禮謙的信件符合議事規則,故放進議程討論。

期間李慧琼提出,因有市民就石禮謙主持的法案委員會合法性提出司法覆核,正等候法庭批准許可,議員應避免作出可能妨害案件的提述。朱凱廸要求法律顧問澄清,議程中對於法案委員會未來路向的討論,正正涉及官司,那議程是否無法進行。法律顧問回應指,議事規則並非指所有事都不能提,若議員發言內容,牽涉法庭需裁決事情的實則內容,就應避免對內容作出評論及預先判斷。

石禮謙質疑民主派委員會的合法性。周滿鏗攝
石禮謙質疑民主派委員會的合法性。周滿鏗攝

進入正式討論後,石禮謙首先表示,他是在60名議員投票後才執行命令,「如果話執行內會命令係非法,咁佢哋(民主派)個委員會已經被DQ,佢哋仲可以話係合法?當我book咗間房開會,佢哋可以佔領間房,點解佢哋又係合法?」朱凱廸就石禮謙的發言提出規程問題,指石禮謙提及官司內容,屬於證供,若容許石繼續宣揚其證供,是司法不公,惟李慧琼認為石禮謙所說的內容不涉及官司問題。

人民力量陳志全直斥,目前的亂象是建制派造成:「而家做場大龍鳳,就話大家冇共識,咁唯有直上大會啦,呢齣戲個目的就係咁樣。」公民黨郭家麒、民主派黃碧雲均表示反對將議案直上大會,黃碧雲直指做法會「謀殺」立法會,失去合理辯論程序。

早上在國歌法法案委員會上,爆出「流會無所謂,但西環實『拆天』」言論的建制派「班長」廖長江表示,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無法再運作下去,是時候要考慮是否中止法案委員會的工作,及研究在立法會內及坊間流傳的方案之可行性。「副班長」民建聯陳克勤則指,在泛民阻撓下,即使法案委員會開第6、7次會議,亦是無法運作,他評論目前流傳的數個方案:「專責委員會可以參加嘅議員人數不多,未必可行;在內會審議,好似法案委員會咁嘅衝突情況都會發生;直上大會,呢個方案有啲同事有保留,有啲同事覺得無可奈可,係最後一步。」惟他未有提出屬意哪一個方案,僅指最佳選項就是內會選擇一個方案。其黨友張國鈞亦表示,石禮謙過去主持兩次會議,連步上主席台都有困難,「如果話可以再帶番法案委員會討論,係自欺欺人嘅講法。如果再開法案委員會,結局同之前嘅情況一樣。」

何君堯建議商討幾點,包括:是否找石禮謙再主持一次草案委員會,「如果真係做到,唔介意再做一次,但過去情況不理想。如果唔係,就真係要認真考慮送上大會。」新民黨葉劉淑儀提出,由李慧琼再發一次指示,讓委員再表決一次是否讓石禮謙主持,「比多次機會呀」。李慧琼聞言笑了一笑,說:「好,呢個意見。」最後未有表決。

李慧琼指,將認真考慮會否提議中止法案委員會運作。周滿鏗攝
李慧琼指,將認真考慮會否提議中止法案委員會運作。周滿鏗攝

李慧琼總結指,她作為內會主席會認真考慮,會否提議中止法案委員會運作,呼籲議員如有意見,可於下周二(21日)下午5時前,向秘書處以書面方式提出。李慧琼指,投票未必是唯一選擇,但若無法達成共識,就會以投票方式處理,希望議員可在這段時間尋求共識。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要求李慧琼澄清,是否代表下次開會再作討論,如有新方案可會投票決定。李慧琼重複指,希望大家可達成共識,如可達成共識則未必要投票處理。

中聯辦就港府修訂《逃犯條例》今午與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會面,多名身兼人大代表或政協的立法會議員,都有出席內會,包括梁志祥、盧偉國、易志明、張華峰等,未有赴中聯辦。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