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人龍子張德熙認超速駕駛

前立法局議員張人龍之子,新界總商會會長張德熙,涉嫌9月下旬在黃泥涌峽道超速駕駛,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張承認各一項超速駕駛及橫過連續雙白線罪名,但否認未應警方要求提供酒精呼氣樣本。

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指出,9月25日凌晨時份,被告張德熙(61歲)的座駕行經黃泥涌峽道時搖擺,並被警方設置的雷射槍偵側到超速,警員截查被告,為他即場進行兩次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不合格,其中一次更測得超標逾兩倍,故將他拘捕。

拘捕的警員供稱,將被告帶回跑馬地警署後,交予警長安排為被告「吹大機」,惟被告拒絕提呼氣樣本。

法庭記者:陳子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