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明稱應增加監警會權力 有需要時可要求自行調查

監警會前委員張達明認為,警方應盡快就高等法院的裁決,將執勤警員不展示編號問題撥亂反正,嚴格要求警員需展示獨一無二的編號。他又認為,當局應增加監警會的權力,在處理嚴重個案和有需要時,可要求自行調查。 張達明接受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訪問,他表示,出任監警會委員時,不只一次發生監警會不同意投訴警察課結論的情況,但當時只能向特首提交報告要求處理。他認為,政府應按今次法院的裁決,修改現行法例,如政府需時研究,可向法庭申請暫緩令,並在特定時間內糾正問題,否則是並無尊重法治,違反法治。 監警會委員陳錦榮在同一節目指出,要按個別情況處理,不能一概而論,亦不同意一錘定音說現行制度不可行。他表示,對現行處理投訴警察機制是否足夠,持開放態度,應有序諮詢和收集意見。他又說,以往在處理投訴時,亦曾發生「唔夠料」的問題,要求投訴警察課補交資料時亦有實際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