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遠涉詐騙證監會及財務公司貸款 明年1月7日開審

前商品交易所主席張震遠涉嫌詐騙財務公司貸款以及與下屬串謀詐騙證監會案,訂於‪明年1月7日開審。 控辯雙方準備審訊資料時發現‬,證監會因‪公眾利益等問題‬拒絕公開部分文件,區域法院就文件披露事宜進行聆訊。法官杜大衛訂下由10月24日開審的3天非公開及部分公開審訊,讓證監會解釋為何不公開全部資料,證監會及控辯雙方會在期間準備書面陳詞,張震遠期間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 。 證監會一方說,基於公眾利益豁免權、法律專業特權、不披露的文件與本案無關三方面,不願全部披露有關自動化交易服務認可等內部文件及電郵。而警方、控方及辯方至今亦無法得到有關文件,希望索取相關文件協助案件審訊。 張震遠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控罪指他在2012年至2013年在任商品交易所主席期間,串謀商交所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不誠實地向證監會隱瞞或無披露商交所財務狀况重要資料、致使或容許向證監會提交虛假或誤導資料,導致證監會無撤回商交所自動化交易服務的認可。張震遠另被控一項詐騙罪,指他於2013年4月意圖詐騙誘使佳富達財務交出3000萬元款項,以使佳富達財務蒙受不利或可能會蒙受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