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耀雄稱如產品連續兩次不合格將被取消標籤及禁售

強制性標籤計劃推行至今約15年,涵蓋空調機、冷凍器具、慳電膽、洗衣機、抽濕機、電視機、儲水式電熱水器、電磁爐共八類電器。機電工程處署署長彭耀雄表示,署方截至現時共進行680次產品抽查,檢視產品是否合乎能源效益標籤要求,如連續兩次發現檢測結果不合格,則取消產品標籤,並禁止在市面上出售。 就消委會早前抽查抽濕機,並發現有部分型號不符合能源標籤標示效益,彭耀雄表示,消委會在進行抽查後,已將結果通報予署方,署方隨即採取行動,並在3月初已取消相關產品註冊,有關產品現時於市面上已禁止出售,否則即屬違法。 他表示,署方未來計劃提出修例,禁止市面出售部分耗能過高的產品,並適當地持續提升能源標籤評級要求,以推動業界引入更節能產品。機電工程署助理署長朱祺明補充,現時大部分電器皆符合能源標籤1至3級要求,相信即使修例,亦只會有少部分產品受影響。 另外,就署方開發的流動應用程式「E&M Connect 」,方便市民查看和比較不同產品型號的能源效益及每年電費估算,彭耀雄表示應用程式開發成本約80萬,現時錄得約2萬次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