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不追討許情婦物業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本報於上周六獨家披露許仕仁的「上海小三」身分,原來是與許仕仁年齡相距三十三年的前港龍空姐沈莉娜,洋名Eline,沈莉娜於許仕仁被定罪當天接受《東周刊》獨家訪問時坦言恐怕會遭香港廉政公署充公其家財。本報得悉,律政司及廉署均認為難以舉證去證明與案中賄款有關連,故控方沒有打算向該名情婦追討她所住的上海物業及許仕仁給予她的巨額生活費。 消息稱,許仕仁目前被裁定涉及賄款的兩罪,分別發生於○五年三月至○七年六月底,以及○五年六月至○九年一月二十日,分別收取八百五十萬元及一千一百一十八萬五千元,從沈莉娜向廉署承認先後五次收取許仕仁的八百五十萬港元發生於○八年十一月至○九年七月期間,明顯許仕仁面對的第一筆賄款八百五十萬元完全與上海情婦沈莉娜扯不上關係。 至於許仕仁被裁定從陳鉅源及關雄生二人所收取的一千一百一十八萬五千元賄款,在時間上雖然與許仕仁支付款項給情婦有脗合之處,但律政司認為由於在同一時間許仕仁亦有向新地旗下的忠誠財務借貸,此外許仕仁介紹大富豪夜總會老闆羅焯成功向中信嘉華貸款五億元,事後許仕仁從羅焯處取得三百萬元報酬。 消息指,控方認為難以舉證去證明許仕仁的情婦沈莉娜所用的五百萬元在上海置業以及花上十多萬購入Audi房車費用,正是許仕仁收賄所得的,故此控方由始至終沒有打算向沈莉娜追討有關家財。 於八○年八月八日出生於上海的沈莉娜在一二年二月十四日在上海蒲東新區寓所內向廉署兩名調查主任錄取一份長達五頁紙的證人供詞,詳細講述許仕仁多次給她巨額款項的情況。沈莉娜在供詞中又稱她不知道許生匯款給她的金錢來源,「我只知許生是個有錢人,我不知他的金錢來源,我亦沒有過問他」,但許生曾對她對透露自己是「許晉亨的遠房親戚」,但她沒有追問詳情,她亦不知道許生有否其他在大陸或在香港的女朋友, 她不認識任何名叫「白鈺」或「陳麗」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