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寶個人收款碼 明年3月起禁用於經營收款

微信支付寶個人收款碼 明年3月起禁用於經營收款

據《北京日報》今日報道,內地於明年3月1日起,將禁止微信及支付寶的個收款碼用於經營收款。

「2022年3月1日起個人收款碼禁用於經營性服務」及「禁止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被用於遠程非面對面收款」的消息近日在網絡盛傳。北京日報今日(26日)報導,這一消息源自人行近期發佈的條碼支付監管新通知。

報道指出,在消費者的日常生活中,掃碼支付等支付方式已不鮮見,這樣的行為將被納入監管。2021年10月13日,人行官網發佈《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銀發〔2021〕259號)》,從支付受理終端業務管理、特約商戶管理、收單業務監測三個方面入手,對收單機構和清算結構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與此同時,條碼支付也被納入監管,對個人收款條碼的使用規範做出具體規定,並將於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人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具體解釋稱,近年來,個人收款條碼得到廣泛運用,提高了資金收付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風險隱患。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額收益吸引大量人員使用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與賭客「點對點」線上遠程轉移賭資,將賭資分拆隱藏於眾多正常交易場景。為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更好發揮收款條碼的普惠性、便利性,《通知》提出一些針對性要求。

其中,《通知》對收款條碼管理進行了說明,對於個人或特約商戶等收款人生成的,用於付款人識讀併發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條碼,應有效區分個人和特約商戶使用收款條碼的場景和用途,防範收款條碼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於違法違規活動。對於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徵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為其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

《通知》還對遠程非面對面收款進行了說明。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禁止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被用於遠程非面對面收款。對於通過截屏、下載等方式保存的個人動態收款條碼,應當參照執行個人靜態收款條碼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