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復蘇委員會倡訂「好人法」保障施救者

消防處以全身穿著藍色外衣的人物「任何仁」,來宣傳任何人士都可以伸出援手救人的理念,但有人擔心施救者要承擔法律責任。香港心肺復蘇委員會認為,香港應制訂「好撒瑪利亞人法」,或者俗稱「好人法」保障施救者,以免因救人而承受法律責任。 香港心肺復蘇委員會名譽顧問醫生何曉輝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消防處最近的宣傳引起不少討論,認為已達宣傳效果,他說國際間對急救的指引,近年趨向盡量簡化,希望不同的人都可以伸出援手,增加傷者的存活率。他說在施以心肺復蘇法急救前,有兩大原則,一是確定傷者昏迷不醒,二是傷者停止呼吸5至10秒。 出席同一節目的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贊同香港應訂立「好人法」,但他認為,心外壓並非人人做到,觀看片段學習只是開始,他認為應有更多渠道,包括開班教授,以讓人更深入了解救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