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報「拖糧」罰款18000元

成報去年10月及11月,拖欠副女記者2個月糧,今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共罰款18000元。 案情指,前年受傭於成報的副刊女記者陳佩儀(譯音)月入14500元,惟去年10月及11月遭欠薪。有5次違反僱傭條例的成報代表今指,自08年起更換管理層,可能一時忙中有錯,未有出糧。 裁判官質疑拖糧與更換管理層無關,並稱「出糧係公司責任」。 法庭記者:蔡馥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