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漫遊投訴比去年同期增七成 有電訊商預設自動開啟服務

【on.cc東網專訊】港人恢復外遊後,有關手機漫遊服務計劃的投訴亦大增。根據消費者委員會公布,去年1月至8月有關流動電話漫遊服務投訴共接獲711宗,而今年1至8月則大增至1,213宗,增幅約70%。消委會表示,曾接獲投訴人的漫遊通話帳單滯後數月,在不知道收費高昂的情況下,最後收逾萬港元震撼帳單,最後投訴人經消委會調解後,電訊商提供8折方案;亦有個案在未回覆電訊商短訊,便被自動開啟漫遊數據服務。消委會鼓勵商戶加強與消費者的溝通,並確保消費者能夠清晰接收及理解其訊息,讓消費者按其需要自由選擇服務,定能減少爭議。

有投訴人指,在年初時曾到加拿大逗留數月,電訊商於3月至5月期間合共向投訴人收取約10,100港元的漫遊通話收費。投訴人對帳單紀錄嚴重延誤大為不滿,認為漫遊通話用量於兩個月、甚至3個月後的帳單才顯示,使消費者於不知道收費高昂的情況下繼續使用漫遊服務。

另有投訴人表示,早於多年前已通知電訊商關閉其漫遊服務。今年5月,投訴人到內地旅行,期間一直使用中國內地電話卡;回港後卻發現電訊商收取了一日的漫遊數據費100港元,原來電訊商曾於3月以短訊通知他,為使客戶於外遊時可更簡單方便地享用漫遊服務,會於短訊發出後10日為其自動開啟漫遊服務,若客戶不需要開啟漫遊服務,則需透過短訊回覆。投訴人未有回覆短訊,結果被電訊商自動開啟漫遊服務。在經消委會介人後,投訴人最終獲安排豁免漫遊數據費100港元。

消委會建議,萬一與電訊商發生爭議而末能直接解決問題,可與消委會聯絡;如有關的糾紛涉及已陷人僵局的計帳爭議,可向通訊辦查詢,參與「解決顧客投訴計劃」的要求和申請方法。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在今年的1213宗投訴中,有約52%投訴均屬收費爭議,例如消費者不清楚條款、或是電訊商未有詳細解釋條款;而25%投訴是有關服務質素,以及22%是合約糾紛,但黃承認,服務質素投訴難以解決,因不同地區網絡信號有不同狀況,難因為接收網絡信號差而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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