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店涉無牌及賣淫案明年開審 辯方或召蔡展鵬作供

【on.cc東網專訊】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首任處長蔡展鵬,懷疑於今年3月光顧無牌按摩院。事後涉事按摩院3名女按摩師及租用按摩院所在地址的男子,被控經營賣淫場所及無牌按摩院等罪。4名被告否認控罪,案件今午(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預審。裁判官鄧少雄把案件排期至明年4月6日開審,預計審期為6天,審訊會以英語進行。控辯雙方早前爭議一名高級警官的供詞是否與本案相關,今午的預審曾轉為內庭聆訊,以處理該議題。據悉法庭裁定控方須向辯方披露該份高級警官供詞。

案中被告依次為李亦晴(36歲、按摩師)、元秋香(34歲、無業)、張明芳(35歲、按摩師)及胡炳雄(61歲、男、無業)。控罪指,元於2020年10月28日,在灣仔莊士敦道191至193號勝意大樓之「Viet Spa」,管理於上址經營的賣淫場所;張於2020年11月5日,在上述地址管理賣淫場所;李及元於2021年3月19日,在上述地址管理賣淫場所,及管理沒有有效牌照的按摩院。胡炳雄則被控於2020年10月28日至2021年3月19日,在上址經營賣淫場所,及在上址經營沒有有效牌照的按摩院。辯方律師在庭外透露,辯方很大機會傳召蔡展鵬作供。

案件編號: ESCC 11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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