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銷療程時用儀器壓向顧客 美容院兩員工被判社服令

兩名美容院員工去年推銷美容療程時,涉嫌以儀器壓顧客胸部,又拉下顧客內褲檢視脫毛效果,事主為了令事件盡快完結,購買了約10萬元美容療程。兩名涉案員工早前被裁定,作出具威嚇的營銷行為罪名成立,在觀塘裁判法院各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兩名被告鄭如蓮和李貴萍互相配合硬銷,危言聳聽,令原本不想購買療程的事主決定交易,需判處具阻嚇性刑罰。 鄭如蓮的代表律師求情指,她來自樸素家庭,與家人感情良好,被告要供樓及為繼子女供書教學。律師呈上多封求情信,指被告已經反省及後悔。 另一名被告李貴萍的代表律師指,被告有悔意,得到深刻教訓,又指她不打算再從事美容行業,正就讀英文課程,重犯機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