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揸𨋢人」九旬翁追5子女業權勝訴

90歲老翁陳玉培。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曾在東亞銀行中環總行當「揸𨋢人」,投資有道累積千萬元家財的90歲老翁陳玉培,在5名子女承諾每月輪流照顧他終老下,將物業一半業權轉給子女,但一年後老翁便遭兒子趕出家門,其他4名子女也不願接濟。老翁指子女違反承諾,入稟高院要求頒令將轉贈契約作廢。高院今頒下書面判詞,裁定老翁勝訴,5名子女需將涉案物業業權交回老翁,並需負責老翁的訟費。 涉案物業分別位於慈雲山萬寶大廈、華基大廈和黃大仙的龍暉閣、寶發大廈,於2010年以500萬元由原訴人陳玉培購入。原訴人共有6名子女,包括兒子陳銳權、陳銳枝、陳銳成、陳銳奇,女兒陳秀琼及陳秀容(名字均為譯音),並將後面5名子女列為本案的答辯人。 法庭記者:凌沛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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