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電腦替友人處理續牌 運輸署外判員工認罪候判

廉署揭發一名運輸署時任外判合約客戶服務助理,在疫情期間不誠實地取用運輸署電腦系統,替一名友人處理15項續牌及其他服務申請,被告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0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和感化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 29歲被告吳沅婷,案發時由一間人力資源公司聘請,被派到運輸署沙田牌照事務處工作,事務處提供申請牌照櫃位服務,包括申請續牌、車輛過戶及列印車輛牌照複本,被告須使用運輸署一個電腦系統,處理有關申請,但去年2月至4月期間,由於新冠疫情嚴重,事務處只向事先已在運輸署網上預約的申請人提供櫃位服務,合約客戶服務助理不獲授權取用系統,為沒有網上預約的申請人處理其申請。 案情透露,被告去年3月取用運輸署一部電腦,替一名友人處理15項續牌及其他服務申請,涉及10部車輛,廉署接獲運輸署轉介的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該15項申請未經事先網上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