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再有2人指控非禮 37歲歌唱男導師保釋遭拒 案件押9月訊

【on.cc東網專訊】曾參加多個不同歌唱比賽的歌唱老師,涉嫌於今年中在一個商廈單位內,非禮1名年約15歲的男學生。該老師其後被執法部門拘捕,並落案起訴一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案件今早(1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按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9月12日再訊,以等候進一步調查,並拒絕辯方的保釋申請,被告須還押。據悉,現時有另外兩名人士對被告作出相同的非禮指控,案件仍在調查當中。

被告林俊一(37歲)報稱任歌唱老師。控罪指被告在2023年5月26日至6月1日之間,在長沙灣青山道順利商業大廈一單位內,向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據悉,事主X為被告的男學生,被告在案發期間不只1次觸碰X的下體。另外亦有2名人士對被告作出同樣的非禮投訴,案件仍在調查當中。資料顯示,被告過往曾參加包括內地舉辦的《中國好聲音》及本地舉辦的《中年好聲音》等歌唱比賽,被告亦在其個人網頁聲稱,過往曾與多名藝人合作。

案件編號:KCCC 187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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